今天跟高中老友一起吃午餐,我跟她說「我的留予它年說夢痕大概也只能跟妳說了」
起因是前幾日早晨出門,路上廣播在介紹 Sarah Brightman版本的The Phantom of the Opera(歌劇魅影),結尾的高音很精彩,是會讓人瞬間清醒的那種,舍監先生聽完開始調侃起帶我去倫敦看此劇時我卻睡到打呼的事,為了轉移這話題,我跟他提起了關於高中時期跟Sarah Brightman的往事。
高中時期的我,就像剛入宮的嬛嬛,每天在教室角落看著書,在自己的世界,歲月靜好。有次星期六中午放學排隊(見證了還沒實行週休二日的時代),教官還在整隊我也沒發現就頭也不回的衝出校門了,被追幾條街後我才嚇了一跳(由此可知當時的我有多遲鈍過頭),教官說一定要追到我,否則對規矩排隊的人情何以堪,訓完話後要我下週繳一份悔過書,而當年文泉思湧如我自然是如期繳交了,內容大約是因為家裡開餐廳我要趕快搭公車回家幫忙所以沒注意到在排隊,當年我是個誠實的孩子,只是文情並茂讓這個理由更催淚了,教官因此對我很關愛,舉凡私人的漫畫CD還會私下借給我。
一直到一次英文課,規定每個人都要學唱一首英文歌,她很有義氣的跟我說想借什麼CD跟她說一聲就好,我當下萬分認真的跟她說 Sarah Brightman 的月光女神,有一點sense 的人大概知道當時我有多鬧了,教官頭痛的表情我也都還記得。
舍監先生聽完莞爾一笑,但恐怕難以想像,高中老友卻完全能想起那段時間不食人間煙火的我,心無嫌隙的青春,也只有身歷其境、共同走過的對方才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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